若您需重新办理高中毕业证书,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:

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,遵循省教育厅(鄂教幼高[2017]6号)文件要求,对于2017届及之后的毕业生,将不再提供毕业证书的补办服务,学校仅能出具高中毕业证明。您若是2017年之前的高中毕业生,可依照以下程序申请补办。
高中毕业证补办的具体流程如下:
1. 补办人需撰写《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》(内容包括在高中学校的就读时间、原学籍号及毕业证号,以及证书丢失的原因。若学籍号和毕业证号不详,可至原毕业学校查询)。
2. 持《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》至原毕业学校进行核实,并加盖学校公章。
3. 在十堰日报或十堰晚报上刊登《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》。
4. 《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》刊登满一个月后,补办人携带《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》及刊登声明的报纸,前往十堰市教育局619室进行首次核实,并领取空白毕业证书。
5. 补办人携带空白毕业证回到原毕业学校,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,将空白毕业证填写完整,并贴上照片,盖好学校印章及校长印章。
6. 补办人最后携带《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》及填写完整的毕业证,至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核实,并加盖钢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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